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新闻资讯

GB28476-2012地毯使用说明及标志

发布日期:2015-02-09      阅读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毯使用说明及标志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和生产的地毯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地毯垫类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964地毯单位长度和单位面积绒簇或绒圈数目的测定方法

GB/T15965手工地毯绒头长度的测定方法

QB/T1089机制地毯厚度的试验方法

QB/T1188地毯质量的试验方法

QB/T1555地毯毯基上绒头厚度的试验方法

QB/T2998地毯质量损失利森四脚踏轮测试方法

FZ/T0105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ISO9405纺织铺地物外观变化的评定

ISO10361纺织铺地物 利用威特曼鼓轮或六足滚筒试验产生外观变化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使用说明instructionforuse

是向消费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信息工具。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标志等形式表达。

3.2地毯类型carpettype

根据绒头地毯的不同绒头厚度和单位面积绒头质量所划分的类型,对每种类型可以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

3.3使用等级useclassification

地毯能够经受的不同使用强度(耐磨损性、外观保持性)划分的适应性等级。分为家用、商用各三个等级。

3.4豪华等级luxuryrating

根据地毯绒头质量、密度或附录C的方法测定出的由豪华因数(CF)确定的等级。

4、基本原则

4.1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

4.2使用说明的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4.3使用说明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虚假的内容。

5、使用说明的内容

5.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应注明地毯产品制造者依法登记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地毯应用中文标明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成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2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a)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b)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尚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5.3尺寸规格

块状地毯应标明长度、宽度尺寸,满铺地毯应标明幅宽尺寸。

5.4毯面绒头纤维名称和含量

应标明毯毯面绒头纤维能成分名称及其含量,纤维含量的标注应符合FZ/T01053的规定。

5.5地毯总厚度(mm)和毯基上绒头厚度(mm)或高度(mm)

地毯总厚度应按QB/T1089确定,毯基上绒头厚度应QB/T1555确定。手工地毯绒头长度按GB/T15965确定。

5.6单位面积总质量(g/m2)

机制地毯单位面积总质量应按QB/T1188确定。

5.7毯基上单位面积绒头质量(g/m2)

机制地毯毯基上单位面积绒头质量应按QB/T1188确定。手工地毯可标明栽绒道数或针步。

5.8产品标准编号

应注明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5.9产品质量等级

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产品,应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标明产品质量等级。

5.10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每单件产品(销售单元)应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注明生产日期、批号。

6、地毯使用说明及标志

6.1产品适用的铺用场所分级说明及标志

机制绒头地毯应提供使用分级说明或标志,指明该产品最适于使用的铺用区域(场所)。使用分级方法及计算参见附录A和附录B,磨损指数计算和豪华等级评定参见附录C,使用分级、豪华等级标志参见附录D。

6.2附加(任选)信息说明和标志

若产品经特殊工艺加工处理,具备其他物理性能,可标明或选用相对应标志,并标出试验方法及达到的技术水平。相应标志示例可参见附录E。

7、使用说明的形式及要求

7.1采用形式

地毯生产商或销售商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提供使用说明:

a)地毯使用说明或标签应缝合、粘贴或附在地毯产品上;b)直接印刷在产品包装上;c)随同产品提供资料。

7.2基本要求

7.2.1使用说明或标签上的文字应清晰、醒目。文字、图形符号的颜色与背景色或底色应为对比色。

7.2.2使用说明或标签所用文字应为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可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但字体大小应不大于相应汉字。

7.2.3使用说明或标签应由适当材料和方式制作,在产品销售期内保持清晰易读。

7.2.4评定使用等级与豪华等级的绒头地毯产品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的其他技术要求。

7.2.5使用等级标志与豪华等级标志应一同使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质管部 张爱红荐)

相关阅读